隆重推荐金牌律师简正德――
他被媒体盛赞为“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的著名律师”。他成功代理全国首宗商品房双赔案,亚洲最大商城租赁合同纠纷案,百名业主状告东南亚最大地下商城案,中国最大诉讼欺诈案, 中国最大的购房代理业务……这些案例经媒体报道轰动海内外。
他是当今中国最负盛名的律师之一。伴随着他对各种法律问题的真知灼见,伴随着法庭上的叱咤风云,他的身影、名字频频出现在中央电视台等海内外各大媒体,《中国律师》、《中国法制》、《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香港商报》等海内外各类报刊杂志,以及搜狐等全国一百多家知名网站分别以《简律师为啥不简单》、《恪守职业道德,演绎律师风采》、《具有世界性影响的著名律师》等为题报道他的案例事迹。
他被誉为 “永不言败的大律师。”2004年9月,《中国司法》杂志社在《法治广东》一书以《剑胆琴心铸法魂》为题介绍他的事迹,盛赞他“真不愧是中国律师界勇搏风浪、永不言败的大律师。”
他就是《中国法制》栏目主持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简正德律师。
工作经历
简正德先后在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执业。
从2003年至今担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从2011年至今担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房地产部部长,《法制盛邦建筑房地产专刊》主编。 长期担任期刊《中国法制》栏目主持人。
主要业绩
诉讼业务:
简正德代理法律业务上千件,比较经典的诉讼业务有:
亚洲最大商城租赁合同纠纷案(2005年5月18日《民营经济报》等报道)
广东首宗商品房双赔案(2003年6月25日中央电视台、《广州日报》等报道)
百名业主状告东南亚最大地下商城案(业主获赔1000万元,2004年10月13日《民营经济报》头版头条报道)
中国最大诉讼欺诈案(代理金利达公司胜诉本息合计6032万元,2008年1月15日《广州日报・佛山新闻》头版头条以《巨额借款可信度极低》为题跟踪报道)
周财彪等诉佛山南海新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恒某集团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 周财彪等二审反败为胜,开发商退还房款290万元,周财彪获赔违约金61万元,业内人士连称“奇迹”:其一,平头百姓能够告赢当地最大的开发商,本身就是奇迹;其二,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二审能够反败为胜,更是奇迹。其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只有2.9万元,二审法院根据实际损失依法将违约金调高到61万元,堪称奇迹。其四,在终审判决生效后10天内,周财彪就迅速拿回已付购房款和61万元违约金,无需通过申请法院执行,这又是一个奇迹)
深圳远方公司诉深圳森建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在省高院代理远方公司二审反败为胜,胜诉金额5210万元,2003年《中国法制》总32期作为经典案例报道)
秦某等五人与广州奥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金额5000多万元,仲裁调解结案)
广州市平大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景丰公司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钟国权房地产合作开发欠款纠纷仲裁案(代理被申请人钟国权完胜,钟国权不承担任何责任,胜诉金额731万元)
我国首例合拼房买卖合同系列案(经中央电视台跟着报道,引起各界强烈关注)
洪岩与陈某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因居住广州的洪岩委托陈某平在海南省海口代购商品房引发纠纷。因从广州到海口路途遥远,如果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将会耗时费力,劳民伤财。为此,作为原告洪岩的代理律师,简正德精心准备,在法庭上以雷霆万钧之势精准出手。结果,对方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当庭宣布撤回起诉。当事人对此赞不绝口:“简律师,不简单。官司打到天涯海角也能手到擒来,马到功成!”
肇庆市鼎湖永盛化纤纺织印染厂有限公司诉新疆睿盛纺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代理被告睿盛公司五天之内解冻被法院冻结的该公司资金五个亿,2015年12月1日《广州日报》跟踪报道)
黄永鸿诉梁某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黄永鸿投诉无门八年多,委托本所简正德律师后案件反败为胜。2012年12月13 日《广州日报》 以《房子拍卖前屋主1人变6人 多年后双方对簿公堂》跟踪报道)
黄女士状告养女黄某解除收养关系及遗产继承纠纷案(一、二审均胜诉,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2002-12-24以《聚散母女情》为题予以报道)。
林女士与广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代理林女士胜诉,《新快报》2012-03-03 以《巧妙改动两字 案件反败为胜》为题报道 记者杜巧巧 实习生汪霞)
凌女士与广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案(代理被拆迁户凌女士应诉,经过一审、二审程序审理均败诉。进入一审实体审理后,简正德精准出手,一剑封喉,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驳回开发商的起诉, 凌女士完胜,被业界称为“赢得最漂亮的一起房屋拆迁纠纷案”)
刘水桥诉广东省英德西牛镇政府水库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民刘水桥一审败诉后请简律师代理,二审反败为胜)
广州东迅公司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和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行政纠纷(代理东迅公司一审、二审均胜诉)
广州市正大公司诉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行政纠纷案(代理正大公司一审、二审均胜诉)
广州市康某药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曾某承包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曾某一审、二审均胜诉)
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高效快捷地审理了许多建设工程房地产和重大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以善于审理复杂棘手案件而著称。
非诉业务:
简正德代理了大量非诉讼法律业务,先后单独或以团队方式为海珠半岛花园、华骏花园、江南骏园、广州大都市鞋城、广交会流花展馆、新世纪大厦及商贸城等二十多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他担任正大(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HV(中国)控股公司、广州温州商会、广州市信基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利(香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企业家协会、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辖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汉崇服饰有限公司、桂林市桂鸿洗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越勇体育有限公司、广州钜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国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有些单位属跨国公司、上市公司或世界五百强企业)。
担任广州钜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协助该公司就广州市 广交会流花展馆合作开发项目进行谈判,最终达成协议。
担任广州市国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协助该公司就收购广东国际包装印刷城项目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为广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就北部万科城酒店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接受武汉东源致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为该公司提供公司章程修改、招商引资等法律服务。
担任清远市穗源矿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该公司的矿山经营、股权转让、项目融资等提供法律服务。
肖某与李某等因新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纠纷,陷入公司僵局。代表肖某进行股权转让、股东退出等非诉业务谈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就企业清算事宜,接受上市公司(香港)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向该公司董事局出具法律意见书。
代理160多名准业主经过10轮艰苦谈判,成功使发展商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新快报》2012-03-11以《“霸王条款”被攻破 160多名业主赢了发展商 》报道,称“通过集体签约的方式,使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这是广州首个集体签约成功维权的案例” 记者 谢蔓 实习生 何东运 )
媒体报道
简正德律师经常应邀在《广州日报》、《羊城晚报》《香港商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广东电视台等媒体上发表专家说法。
2001年10月,《中国法制》总第19期以《恪守职业道德,演绎律师风采》为题向国内外报道了简正德的事迹。2003年10月,中国最权威的律师杂志《中国律师》以《简律师为啥不简单》为题向海内外隆重推介了简正德的业绩。2004年9月,《中国司法》杂志社又以《剑胆琴心铸法魂》为题介绍简正德的事迹,文章盛赞简正德 “真不愧是中国律师界勇搏风浪、永不言败的大律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层(地铁3号线石牌桥站BRT出口 地铁一号线体育中心站A出口)
联系电话:020-38871869 13600473298 传真:020-388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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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业务
担任法律顾问是法制盛邦传统业务之一,多年来已累计向国内外上千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客户合法合规经营及防范法律风险出谋划策,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法律顾问部在服务过程中,通常由八名经办律师组成工作团队,充足的律师资源可以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针对企业与项目的特殊情况,法律顾问团队还可以安排常驻工作律师以及定期值班工作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包括:
Ø 就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Ø 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Ø 草拟、审查、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帮助委托方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Ø 为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Ø 参与磋商、谈判,草拟、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
Ø 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建议函等;
Ø 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
Ø 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Ø 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和仲裁,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
Ø 提供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国家政策信息;
Ø 协助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Ø 应委托方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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