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街头数码照相电脑形象设计将保存的顾客相片,进行离奇的“性感化”电脑制作;当顾客要求数码照相馆把自己的相片存入软盘带走时,数码照相馆竟要额外收费……前后几天时间里,几位广州市民都遇上了类似尴尬事情。事实上,随着数码相机在照相馆使用的越来越普及,有关顾客肖像权保护及其它相关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出来。法律人士认为,由数码相机引起的事情会越来越常见,数码照相市场有待规范。
忘记将顾客相片删除
几天前,欲补办身份证的童炼前往中山六路一家某名牌胶卷专业照相馆拍证件照。由于赶时间拿相片,这家照相馆的工作人员建议童炼用数码相机照。
照完相后童炼要求照相馆将他的存底相片删除。照相馆工作人员非常爽快地答应了,童炼随即离开。但令他感到万分吃惊的是,昨日他带朋友再次来到这家照相馆拍照时,居然意外发现自己那张相片的存底仍“安然”地躺在照相馆的电脑里。照相馆负责人辩解说:我们一直都很忙,忘记了。
形象设计“移花接木”
几个月前,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马小姐经过广州市农林下路的一个电脑形象设计摊位时,看到很多人在一旁围观,便也凑了上去,并让摊主给自己拍了一张数码相片进行制作……然而几天前她的朋友打电话来说,那家电脑形象设计摊位竟将她的相片存底进行“移花接木”的电脑制作,给她换了一个全身通透的性感上身。马小姐几经交涉,摊主才不得已将马小姐的相片存底删除。
带走存底要额外交费
前日,余鑫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城广场一楼的某彩色冲印店拍摄了8张证件照。离开时,余鑫要求该冲印店将他的相片保存到一张软盘内带走。但是该冲印店女服务员表示:如冲印店提供软盘需收费10元,如顾客自带软盘则需收费5元。
听到这个答复,余鑫感觉非常难于理解:“数码相机芯片里存底的相片是我花了钱照的,凭什么还要额外收费?”对此,该冲印店服务员认为:“为顾客把相片存底存盘,我们不仅付出了劳动,而且还要耗费电费,所以收费是应该的。”最终,执拗不过该冲印店的余鑫放弃了把相片存底存盘带走的想法。
律师说法:确保照片已被删除再离开
额外收费无法律依据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简正德律师:关于数码照相馆在顾客欲将相片存底存盘带走时要求收费的问题可以说,在事前没有明示且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照相馆的要求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甚至还有价格欺诈的嫌疑,因为按照以往传统情况的理解,数码照相的相片存底就像胶卷照相的底片一样,顾客要求拿走是很正当合理的要求,照相馆应该满足这一要求,否则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文章来源:2003年4月15日《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