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广州日报》追踪报道
4.95亿元账户解冻600工人得以发工资
来源:2015-12-01 广州日报(广州)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肖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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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5日《公司账户被冻结,600工人“无米下锅”》报道了肇庆市两家公司因为违约纠纷,原告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9个账户共计4.95亿元的额度,导致被告600名工人“无米下锅”一事。
近日,肇庆中院作出裁定,解除对涉事公司9个银行账号的冻结。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 肖欢欢)
老板韦春生
缘起:合作起纠纷战友变“敌人”
2009年8月,肇庆市鼎湖永盛化纤纺织印染厂代表人宋文波和在江苏做棉纺织生意的韦春生合伙成立睿盛纺织有限公司(下称睿盛公司),永盛公司持有睿盛公司78.26%的股权,韦春生持有睿盛公司21.74%的股权。几年之后,双方因经营及股权分歧对簿公堂,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今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韦春生向永盛公司支付股权转让金3456万元。韦春生等不服,上诉至肇庆市中院。2015年4月2日,双方又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
签订后,各方在履行过程中又发生纠纷,再次对簿公堂,致韦春生的9个公司账号被冻结4.95亿元。
焦点:是否恶意诉讼?
近日庭审中,原告永盛公司称被告先违约,才产生纠纷。
韦春生则表示,自己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约,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他向法院出具今年4月以来向永盛公司支付款项的明细表,截至今年9月,共计向永盛公司支付1904万元。
永盛公司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表示,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被告尚欠原告股权转让款5250万元,从4月份到9月份共6个月,被告没有履行每月支付10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义务,仅仅支付了400万元,已经构成根本违约。
被告韦春生的代理律师则表示,由于永盛公司的原因,造成韦春生在广州的6套房产至今没有解封,而法院查封了被告方企业9个账户额度4.95亿元的资金,已经造成自己的公司资金无法进出,公司600多名员工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属于恶意诉讼,“而永盛公司直接申请保全申请人数亿元的财产保全,导致睿盛公司资金链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至今欠下银行利息162万元。永盛公司申请银行查封和冻结乙方账号,明显带有主观恶意。”
进展:工人工资账号已解冻
近日,肇庆中院作出裁定,解除对韦春生9个银行账号的冻结,其中就包括为工人们发放工资的账户。在当庭的庭审中,员工代表也前往现场旁听了庭审,得知这一消息后,员工代表表示,回去总算对工友们有个交代。
虽然银行账号已经被解冻,但韦春生在广州的5套房产却依然处于被查封状态。近日,他向法院提供了价值6329万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担保,要求法院解除对他在广州的5套房产的查封。
为了防止韦春生名下的房产解封后他将这些财产转移走,原告通知被告到法院,一并办理房产解封手续和抵押手续,将解封后的房产立即抵押给原告,以实现解封和抵押的无缝对接。韦春生辩称,由于和解协议并无法院解封房产与办理抵押手续同时进行的约定,原告坚持要求无缝对接,显然已经构成违约。由于原告违约在先,被告有权依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向原告支付4月份的股权转让款。
庭审后,法院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调解,本案将在近日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