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限,是指代理律师行使代理权的范围.即代理律 师对哪些事项有资格进行代理。代理律师的代理权限来自于委托人在授权委托 书中的授权,代理律师只有在此授权范围内进行的代理行为,才被视为委托人所为,其法律后果才由委托人承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学界一般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划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大类。在一般代理权限中,委托人只授予律师参与民 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权利,而不授予实体的处分权。这些权利大都是程序性权利,比如调查取证权、出庭权等。
在特别授权代理情况下,律师有权对涉及实体权利的重大诉讼行为作出明确表示。在实践中,通常都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 二款的规定视为特别授权代理的内容,即“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人在填写授权委托书时,如有特别授权,也是坟写本法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