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进行调查,应持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
(2)律师调查的对象包括了解本案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调查对象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时,应通知其 法定代理人到场,并让他们作为见证人在调查笔录上签名。
(3)律师进行调查,需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如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 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 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见,律师的调查权是有限的。律师在调查时遇到调查对象拒绝配合时,应耐心地作好说服、动员工 作,在经过努力仍无法取得自己想要的调查材料时,应及时提出调查线索的理由,申请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收集调查证据。
(4)又寸律师调查的结果,人民法院应遵循以下要求:①律师向法院正式提出的书面证据,法院必须人卷;其他与本案有关的 材料,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应人卷;②对于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 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查证核实或送交侦查机关查证核实, 以在定案时查考。 |